Tuesday, July 8, 2008

正在看一本每行都想讀三次的書
我不知道要寫什麼了
我只是一個匆忙得不知道自己平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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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仔褲口袋裡有一張今天早上寫的小紙條
" 好想被Matt Bellamy殺死 "

如果我沒寫的話我現在就不會記得今天早上某個我許完這個願望然後死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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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好意思, 我從沒看過MUSE現場(連MV也不是很喜歡點來看)
我喜歡純賞樂
沒想到他那麼性感
妖男我超愛
我想我還是光聽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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